孟德斯鸠对社会科学兴起的贡献――“聊斋书社”第29期总结

时间:2014-05-04作者:文章来源:新捕京3522com浏览:1007

419日下午,“聊斋读书社”在41号楼新捕京3522com访谈资料室进行了本学期第三次读书讨论,本次读书会探讨的书目是涂尔干的著作《孟德斯鸠与卢梭》中的第一部分《孟德斯鸠对社会科学兴起的贡献》。参与本次读书会的有郑莉教授、赵岩老师和张翼飞老师,以及聊斋书社的部分成员。

读书会伊始,郑莉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涂尔干为什么要对孟德斯鸠的贡献进行探讨?

陈光一和吴娜同学以问答的形式对该问题和科学与艺术的关系进行了探讨。王浩、张博同学也做出了补充。而郑莉老师认为,涂尔干在这篇文章里谈论的重点是社会学需要确立学科的独立地位,否则还会和哲学或艺术纠缠在一起。这里提到的“科学”更侧重于社会科学,孟德斯鸠确定了社会科学的一些基本要素,社会科学和艺术是不一样的,因为人的本性不同于社会的本性。

接下来李崇同学总结到,孟德斯鸠的特点是可以从不同的类型推出不同的结果,但是每一个推出过程都可以推出法的精神,即便是专制政体也同样如此,专制政体中也有更适合的法的精神。郑莉老师和张翼飞老师认为这种观点有“存在即合理”的嫌疑。郑莉老师认为,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谈到的法的精神不是现象本身,而是什么是更合适的。一方面孟德斯鸠对法的精神的现实分类是根据现实的情况,但是这种分类并不意味着这几种分类都是值得我们去追求,我能够理解你,但不代表我赞同你。“法告诉我们什么是合理的,而不是什么是实际存在的。”而张翼飞老师认为上述讨论总共有三个层次,一是按照事物的本性,什么是符合它本性的;二是现实中制定的法律符不符合事物的本性;三是制定出的法律符合事物的本性,我们是不是应该坚持。李崇同学和郑莉老师各讲到了其中的一个层次。

随后雷晓宇同学谈到孟德斯鸠认为偏差和病态是基于一种偶然性,吴娜同学认为社会运行会因为人的个性而产生偏离,这种偶然蕴藏着一种必然性。郑莉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涂尔干区分常态与病态的意义是什么?张津梁同学认为社会学的研究重点应该放在社会常态上。龚小碟同学认为涂尔干常态和病态的区分与人的本性和社会的本性有一定的关联。郑莉老师认为涂尔干谈到社会病态是为了给个体的自由留下空间,个体因为其个性的存在可能不会依据社会本性行动,社会学在个体的个性和社会性中存在着一定的张力。这个张力合理与否也决定了社会常态与病态的区别。李崇同学通过人的身体的常态和病态这一案例对郑莉老师的理解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张翼飞老师补充道,这个问题也可以理解为,社会科学中能否做价值判断,涂尔干认为社会科学的价值判断与“艺术”不同,价值判断也是基于科学的方法原则。

郑莉老师接着提到,在社会科学研究的中的实然与应然这一问题上,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学派和韦伯所代表的诠释学派有什么区别?张翼飞老师认为韦伯排除了社会学中的应然判断,应然在韦伯那里变成个人的价值判断,而在涂尔干这里存在着应然判断。

徐晓飞同学随后总结了对这篇文章和上述讨论的整体感悟。最后,读书会成员对“孟德斯鸠没有从人的‘本性’而是从社会有机体的‘本性’推出了法律”这一句话进行了解读。张翼飞老师总结道:涂尔干这样强调是因为在孟德斯鸠之前,没有人意识到社会本性的重要性,而孟德斯鸠的研究与哲学和心理学做出了区分。郑莉老师补充道:涂尔干也是为了区分社会的本性和人的本性,社会本性更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

本次读书会在欢乐和愉快的氛围中结束了,“聊斋书社”安排了下次读书会的阅读书目,即《孟德斯鸠与卢梭》中的第二部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