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争议类别及其解决路径― ―2014第4期知识产权法沙龙总结

时间:2014-06-13作者:文章来源:新捕京3522com浏览:839

2014611日上午9:00-11:10,法学系20144期知识产权学术沙龙在41号楼403如期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争议类别及其解决路径。法学系�冬老师、知识产权方向的部分在校研究生及本科生到会交流。

本次沙龙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由2013级法学硕士生王千月作题为《知识产权争议类别及其解决路径》的主题报告;第二,2013级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硕士生开题大纲论证会。

首先,由王千月做主题演讲。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争议进入频发期。知识产权争议具有交叉性与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人面对纠纷具状无门、法官面对争议无从判决的现象,为了依法公正、高效合理地解决知识产权争议,对知识产权争议进行类别化迫在眉睫。

此次专门探讨的,是知识产权争议体系下的一个分支争议――知识产权侵权争议:其一,透视了知识产权侵权的基本内涵;其二,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总结,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类型进行乐定位,即其系属一般侵权行为;其三,从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我国现行法的适用以及外国法的立法态度三个层面论述知识产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合理之处;其四,评述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两起最新侵权案例。

上述发言引发了在座者的热议。2012级法学研究生魏想建议可将论文题目定位《知识产权侵权争议及其解决路径》,2013级法学研究生孙娜提出,应考虑知识产权侵权争议与知识产权合同争议竞合的问题。蒋世群、刘宇慧则认为,可以将知识产权侵权争议作为一级争议,然后向下细致划分二级争议。进一步的,尹若凝提出是否可将题目缩小范围,因讨论的内容庞杂,难以确定最终研究目标。对此,张老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可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争议中的侵权争议。第二,可试图将知识产权侵权争议划分为著作权侵权、商标权侵权、专利权侵权、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等争议类别。第三,作为法律性建议,提出的解决措施不仅应当具备现实的可行性,更应突出本法学研究的独特创新价值。

其次,进行了2013级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研究生开题大纲论证会。经过一对多的公开论证,发现了普遍存在的初级问题,包括大纲结构零散而缺乏体系化等。最后,共同通过了今后知识产权方向新老学子年度聚会提前到六月毕业季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