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书目:《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昂格尔著,吴玉章、周汉华译)
主持人:张翠梅
主报告:董乔乔(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主评论:杨阳(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吴国邦(2012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2015年11月18日,法理学第1期读书会在主楼316会议室圆满举行。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董乔乔,杨阳,高盟斯,娜布其,2015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雷虹,2012级本科生吴国邦以及2013、2014、2015级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读书会。
首先,主报告董乔乔同学以“批判与超越――读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他从昂格尔与批判主义法学运动入手,对昂格尔对自由主义法学的批判做了介绍,并对其重构理论――即“超自由主义”理论进行解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昂格尔思想的理论价值及内在缺陷,并指出昂格尔及其所代表的批判主义法学所具有的价值。
接着,由本次读书会的主评论杨阳同学发言。他对主报告董乔乔同学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介绍了这本书的写作背景,其是《知识与政治》的一个延续,及这本书的写作脉络――提出问题,引发法律与社会的思考,再回归问题的一个思路。杨阳同学认为昂格尔对传统社会理论及自由主义法治的批判并不成功,其解决方案,所谓的“超级自由主义”相对于“自由主义”来说换汤不换药。
吴国邦同学则以“法治在现代社会中的危机――一个有感于昂格尔忧患意识的法律学徒的解读”为主题发言,他首先从昂格尔的生活背景,写作的现实目的,文本结构,以及与自由主义理论的内在关联四个方面,分析了昂格尔为何要批判;然后,从自由主义社会的法治悖论及后自由主义社会的法治危机两个方面分析,得出昂格尔所批判的自由主义社会的法治危机归根到底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的结论。
三位同学发言结束后,张翠梅老师进行了点评。她首先肯定了董乔乔同学工作量饱满,发言准备用心,但报告文稿存在着内容�嗦,引用不规范,对书中的观点有些平铺直叙,缺少个人的梳理及总结等问题;其次,她指出杨阳同学对昂格尔的理解不是十分准确,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误读,如杨阳同学认为昂格尔对人性的解读不足,但实际上昂格尔专门写过一本关于激情与人性的著作,只是在国内没有翻译出版;再次,她认为吴国邦同学的论文和发言都很精彩,但文章中有些段落冗长,层次需要更清晰,相对自己的观点较少。
点评完三位同学的发言之后,张翠梅老师同样以“批判与重构”为主线对昂格尔的思想及其书中的观点进行了解读。她认为昂格尔的批判理论主要集中在法学方法论和西方自由主义社会法治的危机两个方面,具体有权力体系的权威性和合理性受到威胁,权利的退化,对法官及其司法决定的过分关注等等问题。关于重构理论,张翠梅教授认为昂格尔的“超自由主义”理论试图以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相结合,但还是在自由主义的框架或视域下,并未真正脱离,当然也就未能超越自由主义。
最后,张翠梅老师对读书会做了总结。她指出读书是大学学习的必经途径,不是额外的负担;法学专业的学生,未来的精英和社会的栋梁,要放下小我,有大局观念,关心社会、关心国家、关心政治、关心中国社会发展,不是非理性的愤青或抱怨,也不是我还没长大的毫无担当;而且,功利地讲,这与学生的人生规划和未来前途也息息相关,所以,希望大家能有读书的冲动和欲望,通过读书,收获希望,收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