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书目:《自由秩序原理》(哈耶克著,邓正来译)
主持人:张翠梅
主报告:雷虹(2015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主评论:董乔乔(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杨阳(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与老师:张翠梅 老师
陈福胜 老师
孙佳音 老师
张 辉老师
2015年12月3日,法理学第2期读书会在主楼316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读书会以“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为探讨书目,由张翠梅老师主持。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董乔乔、杨阳、魏小师、赵宇鹏、国佳,2015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雷虹以及2013、2014、2015级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读书会。
首先,主报告雷虹同学以“从无知说起――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为题进行了发言。雷虹同学以“无知”为切入点,对哈耶克的理论进行了分析。她主要从哈耶克社会理论的源起、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基石:无知的知识观、自由的前提:无知、无知与自生自发秩序、问题与反思五个部分进行,探究和分析无知与自由,以及无知与自生自发秩序的逻辑联系,并对哈耶克对于风险是否存在反思、“有助益”是否暗含理性选择、重构自生自发秩序可能面对的境况等问题做出了自己的思考。
接下来,主评论董乔乔同学以“哈耶克的‘无知’观――评《从无知说起》”为题,对主报告的发言和论文进行了评论。他详细地梳理和分析了主报告论文的结构和内容,在指出其优点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不足的地方,并对主报告在文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他在最后指出,主报告的论文写作思路、切入点的选择都是值得学习的。
主评论杨阳同学则以“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的几点思考”为题进行了发言,他首先阐述了哈耶克的自由观,主要从自由的内涵谈起;进而他认为哈耶克的写作进路并非从自由本身说起,而是通过论述“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来阐释自由在社会中的价值;而且哈耶克对自由的理解是工具主义的和功利主义的,其论证思路是一种循环论证式的思路。
张翠梅老师首先肯定三位同学充分、用心的准备。她先解释了选择邓正来先生这个译本的原因,接着对主报告雷虹同学的论文和发言进行了点评,指出雷虹同学的论文结构相对规范,体系较为完整,雷虹同学以“无知”为切入点,也是颇为准确的,其立意、选题都是值得赞扬的,因为“无知”正是哈耶克在此书中所要阐述的核心问题之一;但是,主报告过于介绍和阐述哈耶克的观点,相对自己的看法较少,这是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接着,张翠梅老师肯定董乔乔同学对主报告的论文和发言所做的充分而详细的点评,亦肯定其批判与反思,但是其论文发言稿存在诸多摘要、脚注等格式不规范问题,而且过于纠缠于对主报告语句进行评论,以至于对主报告观点的评价没有被充分显示出来。对杨阳同学的主评论,张翠梅老师认为其对工具主义的和功利主义的理解不准确,因此对哈耶克意义下的自由的理解存在错误。在评价完三位同学的发言之后,张翠梅老师讲述了自己对于哈耶克这本书的理解。她指出哈耶克的理论体系始终以捍卫古典自由主义为立场,其所指出的“理性不及”及对唯理性建构主义的批判都极具重要的理论价值与意义,并补充阐述了自己对有学者将老子思想与哈耶克进行对比研究的看法。在谈到哈耶克宪政思想时,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时值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此次读书会具有了更多的意义。在读书会的尾声,陈福胜老师和孙佳音老师纷纷发言,肯定了同学们读书的热情,并语重心长地说,读书需要坚持,不仅要保持量,更要注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