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期法理学读书会预告

时间:2015-12-07作者:文章来源:新捕京3522com浏览:613

    主报告:吴国邦(2012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主评论:杨阳(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生)

主评议教师:张翠梅

时间20151216日(周三)1830――2030

地点:主楼314

阅读书目[]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及书目简介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是美籍奥地利法学家,纯粹法学派(又称规范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生于布拉格,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1906年获得博士学位,1911年发表第一部代表作品《公法理论的主要问题》。1919年,凯尔森成为维也纳大学公法和行政法教授,曾参加起草1920年通过的《奥地利共和国宪法》,19201930年任奥地利最高宪法法院法官,1930年成为德国科隆大学教授,1940年来到美国。他的政治学著作主要有《宪法的一般理论》(1925)、《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1945)、《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1948)、《何谓正义》(1957)等。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一书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通过阐释纯粹法理论的基本原理,努力摆脱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勾连关系,破除法律二元论思想,并运用法律一元论理论,将法律构成一个共同体进行研究,其中纯粹法理学学说的陈述能涵盖英美法系以及民法法系的问题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