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报告:吴国邦(2012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主评论:杨阳(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生)
主评议教师:张翠梅
时间:2015年12月16日(周三)18:30――20:30
地点:主楼314室
阅读书目:[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及书目简介: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是美籍奥地利法学家,纯粹法学派(又称规范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生于布拉格,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1906年获得博士学位,1911年发表第一部代表作品《公法理论的主要问题》。1919年,凯尔森成为维也纳大学公法和行政法教授,曾参加起草1920年通过的《奥地利共和国宪法》,1920~1930年任奥地利最高宪法法院法官,1930年成为德国科隆大学教授,1940年来到美国。他的政治学著作主要有《宪法的一般理论》(1925)、《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1945)、《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1948)、《何谓正义》(195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