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5日上午10:00-12:00,第17期知识产权学术沙龙在主楼315房间举办。本次沙龙是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知识产权议题解读”及“对于《最高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解析与启示”为讨论议题。法学系老师张冬、陈福胜、孙佳音,以及法学系大一、大四、研一和研二的部分学生参会。
首先,2015级法学硕士生李鸿霞作了题为“知识产权为十三五规划保驾护航”的精彩演讲,通过对十三五规划中五大发展理念的分层介绍,并援引数位知识产权专家观点,颇有创建性的提出了本人对于我国发展知识产权融资的基本认识。
对此,2014级硕士生郑晓欣分享了复旦大学与美国沪亚公司签署协议转移用于肿瘤治疗自主知识产权的实例;2012级本科生刘子旗进一步解释了知识产权运营的结构;张冬老师以高通公司为例提出企业确有必要作好知识产权布局;陈福胜老师认为企业盈利与社会责任感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安全的发明是否应给予专利”问题值得深度关注。
随后,2015级法学硕士生姜漪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专题评析,尤其对《解释二》中的主要内容及新亮点作了精要解读。
两位研究生的演讲引发在座本科生的感慨,窦慧琳、梁佳、刘铭和杨宁欢同学分别提出了法律人如何在时事中寻找思想切入点的困惑等问题,对此,陈福胜老师提出法律人面对社会问题应具有“解剖麻雀”的能力,在信息泛滥的年代应克服浮躁心理,避免浅尝辄止,做到知识掌握和素质培养兼修;进而,陈佳音老师建议本科生可以积极地参加学术沙龙、讲座和读书会活动,抓住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