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期船舶与海洋法律学术沙龙总结(总第10期)

时间:2016-04-06作者:文章来源:新捕京3522com浏览:707

4214时,2016年第1期船舶与海洋法律学术沙龙在主楼316室举行。本次论坛由韩靖人担任报告人,新捕京3522com法学系罗猛老师、袁雪老师、赵融老师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沙龙并参与讨论。

 

本次论坛活动旨在通过对船舶与海洋法律问题的讨论,使研究生进一步掌握该方面法律问题研究方法,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体系的构建和工作模式的养成,从而解决学术交流问题。

论坛伊始,罗猛发表讲话,他鼓励大家畅所欲言,积极发表各自见解。接着,韩靖人从造船合同的性质、世界主要标准造船合同文本、CMAC标准造船合同构建背景、CMAC主要条文探析、CMAC标准造船合同中的违约条款、CMAC标准造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六个方面对船舶与海洋法律问题进行解析。报告首先就船舶合同属于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进行了说明,接着在介绍国际五种通用标准造船合同文本后,重点介绍了上海格式文本(CMAC)的产生背景、特点以及主要内容。韩靖人通过将上海格式与世界通用标准合同进行对比来突出说明上海格式的特殊性。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对报告提出自己的问题与建议,韩靖人为大家一一详细解答。然后,罗猛对韩靖人的报告进行点评。他指出:内容上,报告应该更全面一些;结构上,报告设置应该更简明;形式上,报告应该多元化并且增加与同学互动。袁雪认为韩靖人的报告信息量大,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并呼吁大家多参加学术沙龙活动。在互动环节,围绕上海格式的适用问题,罗猛老师、袁雪老师和赵融老师也纷纷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向同学们传达了自己的观点。介绍了金融危机影响下,造船厂受到的经济打击及目前造船业遇到的困境。最后,老师们和同学们又围绕上海海事仲裁委的一份仲裁协议对船舶建造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进行了讨论。以合同法为基础,又加深了对船舶建造合同的理解。

 

论坛结束后,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并且非常期待下次学术沙龙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