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报告:王天骄(2016级法学专业研究生)
主评论:杨 阳(2015级法学专业研究生)
主评议教师:张翠梅
时间:2016年10月25日(周二)18:00――20:00
地点:主楼316室
阅读书目:[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书目及作者简介:
本杰明・内森・卡多佐(Benjamin Nathan Cardozo,1870―1938),美国社会法学派大法官,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被公认为全美最聪明的法学家,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律家和法学理论家之一。其代表作有三部:1921年出版的《司法过程的性质》、1924年《法律的生长》和1928年出版的《法律科学的悖论》。
《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是由卡多佐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所作的演讲稿整理而成,是对卡多佐多年担任法官的经验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全书共有四讲,分为“引论:哲学方法”、“历史、传统和社会学的方法”、“社会学方法:法官作为立法者”和“遵循先例:司法过程中的下意识因素”。全书从如何描述司法决定的过程着眼,肯定法官制定的法律是生活中存在的现实,提出转变法官的角色并迫切要求对司法过程进行改革,表明了卡多佐对司法过程的司法性立法本质的理解,并揭示了普通法下司法制度的巨变。全文结构无处不体现作者的思辨过程,全书无处不闪烁作者的思辨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