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15:25―17:25,船舶与海洋法律学术沙龙在主楼314室如期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是探讨美国总可捕量(TAC)控制制度以及对中国相关渔业立法的启示,由法学专业2016级研究生黄金同学做主题报告,法学系罗猛、袁雪、刘沫茹老师以及法学专业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并围绕沙龙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
首先由黄金同学对美国总可捕量(TAC)控制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简述了美国总可捕量制度的优势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接着介绍了目前中国渔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国渔业立法的不足,最后再对中国进行TAC控制制度之路的前景进行展望,提出该制度对于中国渔业立法的启示和建议。
在黄金同学汇报之后,袁雪老师做出了点评,认为该主题重点在于关于渔业的立法、法律制度的构建,侧重点应该在立法完善等方面,相关的美国渔业法规范也应该做具体分析。此外,对于美国这样的制度,是否对其在公海捕捞以及范围有影响也应该考察;还应该参考相关的渔业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条约。童凯同学评论总可捕量控制制度在中国不适用的原因,提出应该重点强调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还应当优化论文的结构。接着赵宇鹏同学根据自身出海经验对该话题做出点评,认为目前中国渔业渔船现状都是小渔船,没有大码头难以统计渔业数据,这也是应该注意的问题。最后,罗猛老师对黄金同学研究的主题进行点评,认为应当结合中国实际探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制度,并对论文撰写和研究主题的选择对同学们提出了建议。
在热烈讨论之后,同学们都有所收获,对于美国总可捕量(TAC)控制制度有了深入的了解,并对中国渔业立法的完善有了初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