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中心记者团记者 赵丰、董昕瑶报道)4月3日晚6时30分,由新捕京3522com主办的“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普法讲座于腾讯会议召开。新捕京3522com法学系教师陈斌受邀担任主讲人,新捕京3522com团委书记李瑶担任主持人,新捕京3522com辅导员刘文璟、周鹏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部分学生参与讲座。
陈斌,男,新捕京3522com新捕京3522com法学系教师,新捕京3522com大学生科技创新专家库成员。主要社会学术兼职: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监察委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哈尔滨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委员。为了引导广大师生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新捕京3522com法学系整理了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问答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为当前防控疫情提供法律参考,全力推动学校依法防疫。
讲座伊始,陈斌老师首先介绍,在新冠肺炎病毒肆虐的三年以来,我国是为数不多能够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之一,加之特殊的战略形势,我国的防疫政策常常受到西方国家的冷嘲热讽。陈斌老师在讲座中提醒我们,在世界甚至我国周边多个国家对疫情防控“消极作战”的局面下,仍要清楚地意识到:新冠不是大号的流感,中国人民也不可能与病毒共存。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是我国一以坚持的目标,然而要实现“动态清零”就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团结,也不可缺少作为上层建筑构成要件的法律的保障。
为何说新冠不是大号的流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鼠疫、霍乱为甲型传染病;传统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炭疽等病为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病为丙类传染病。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此外,《传染病防治法》也对疫情的通报和公布、疫情的控制原则和方法以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着详细的规定。例如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既要积极防治疫情,又要稳步发展经济。
涉疫类案件可能会承担哪些行政责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陈斌老师在讲座中以真实事例为依据,生动形象地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问题,2022年3月24日上午,河庄街道东沙湖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居家观察人员赵某,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河庄派出所民警接到社区情况报告后,立即上门取证并劝返当事人。经过调查,赵某承认自己违法疫情防控规定,最终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涉疫类案件可能会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针对这一问题,陈斌老师向大家举出了“南京毛老太”的事例。2021年,南京禄口机场方面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在不同程度上扰乱了全国人民的正常生活。其中我们不得不提到南京疫情中的一位“名人”——毛老太,她与机场高危保洁工人打牌、密切接触后仍执意不做核酸,更是乘大巴前往扬州其姐处躲避筛查。在无报备无防护措施情况下,以其姐的健康码出入各棋牌室,后又无视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拒绝检测。扬州市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对其进行询问调查,毛老太却仍隐瞒行程,直接导致确诊病例70人、密接与次密接上百人。2021年7月29日,毛老太被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立案调查。2022年2月21号由监视居住转为拘留,28号批准逮捕。毛老太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面临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常见的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4.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外,陈斌老师还为同学们普及了疫情防控期间的防诈知识,包括不法分子虚假销售防疫物品骗取被害人钱财、冒充老师收取学费诈骗、假冒公益组织骗取捐赠、招募人员兼职刷单骗取钱财等。陈老师还提醒大家,不管是什么时期都要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2.多方核实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3.爱心捐助认准正规渠道
4.不管是否诈骗,刷单都是违法行为。“假刷单”是真犯罪,招募方涉嫌诈骗罪;“真刷单”是真违法,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讲座临近尾声,陈斌老师鼓励我们的老师和同学们,希望大家一起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共克时艰、战胜疫情。团委书记李瑶表示,如今学校的严格管理是为了尽快地度过疫情、实现我们学习与生活的常态化。讲座结束后,在接受采访时,新捕京3522com法学系学生宋宛颖对记者说,“这次讲座不仅让我知道了在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的当前,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也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力量与执行能力,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们一起加油渡过难关!”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此次普法讲座不仅是为师生们“普”疫情防控的“法”,也是“安”因近期防疫形势严峻而躁动的“心”,风雨之后,终见彩虹。我们坚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迎来杏花纷繁、丁香盛开的季节!